於領取畢業證書前,畢業生必須確定是否於下列部門仍有未償還的款項或其他項目。如尚有任何未償還項目/款項,學生將不獲發畢業證書。
(如畢業生於下列部門没有任何未償還項目/款項,則無須到下列部門辦理離校手續。)
部門 | 項目 | 查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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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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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2 8160 |
學生事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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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2 2660 或 sao.pgh@um.edu.mo |
出納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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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2 8349 |
- 當收到研究生院發出有關領取畢業證書的電郵/短訊通知後,畢業生可於辦公時間內攜同身分證明文件親臨研究生院領取畢業證書。
- 如畢業生於領取畢業證書時仍有任何未償還項目/款項,即離校手續未能完成,畢業生須到相關部門繳還有關項目/款項。否則,將不獲發畢業證書。
- 如畢業生未能親身領取畢業證書,可授權他人代領。被授權人須遞交由畢業生簽署之授權書(GRS/FORM/029c) 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畢業證書只會簽發一次,重新印製之申請將不被接納。學生應小心保管其畢業證書。
- 如學生欠付大學任何費用或款項,或未能履行對澳門大學的一切義務,澳門大學將有權拒絕對其頒授學位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