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學生達到畢業要求,經大學教務委員會審批其畢業資格後,學生將獲頒授學位或證書。
畢業證書只會簽發一次,重新印製之申請將不被接納。學生應小心保管其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簽發流程
(哲學博士及其他博士學位、碩士學位課程及學士後證書/文憑課程)
以上會議日期如有變動,將作另行通知。
畢業資格將於以下期間以傳閱方式審批:
1. 2025年1月8日至 1月10日期間;